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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发改委发文:2015年1月1日起免收部分计量相关费用

浏览数:3195     来源:中国计量网     发表时间:2015-01-23

       近日,财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,经国务院批准,取消、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,以进一步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。自2015年1月1日起,取消或暂停征收1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。其 中涉及质检系统的收费包括:工业产品许可证审查费、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等2项将暂停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。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、 标准物质定级证书费、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费、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、计量考评员证书费、计量考评员考核费、计量授权考核费等8项将对小微 企业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。(中国计量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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